
一、婚前買房加不了名公證有用嗎
婚前買的房子如果加不了名字,那肯定是因為房產的問題,即便是經過了公證之后,這房產也不一定能起到法律效力。
也就是說,如果在婚前買下來的房子,在結婚之后無法加到房產證上對方的名字,那就說明這個房子可能是小產權,也有可能根本這個房產證就無法確定它的明確作用。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公正只是對兩個人的一種心理保障,無法起到相應的效力,所以只能起到片面的作用。
二、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怎么操作
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如果是已經還清房款的話,就會比較簡單,帶上個人身份證、產權證和結婚證到當地房管所辦理加名過戶手續。如果是婚后加名字的房產還需要共同還款的話,那么加名字屬于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還需要再收契稅和其他稅收。
對于取得結婚證的加名是不收費用的,通常只要交納工本費即可。雙方夫妻持結婚證、身份證以及房產證到房管局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要知道婚后房產證加名字比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劃算很多。因為結婚后雙方屬于直系關系了。
我們來看下流程:
1、需要帶有的資料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到當地的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上班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所要花的費用包含80元工本費、5元貼花費、25元制圖費。
3、等待10個工作日就可以到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房管局通常也會有電話通知。
4、如果還未還清房貸的話,還先要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會遇到,首先要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那么所購房屋為個人財產已確定無疑,但是如果是婚后要一起償還貸款的話,就需要將婚前財產公證一下,避免之后出現不必要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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