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罪名大全,目前共收錄451個罪名
張莉萍律師
主辦律師
擅長:刑事辯護,合同事務,公司經營
張莉萍律師研究生畢業于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本科畢業于北京大學,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會員,中國青年報特邀嘉賓。張莉萍律師執業于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務機構,總部設在中國北京,在中國大陸擁有51家辦公室,在美國、巴西、墨西哥、英國、意大利、匈牙利、波蘭、比利時、西班牙、摩納哥、希臘、德國、斯洛伐克、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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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超律師
擅長:刑事辯護,
焦超,法學碩士,北京中今律師事務所主任,擅長處理各類疑難刑事辯護、建筑工程、土地征收、房屋買賣、婚姻繼承、金融證券、征地拆遷案件和社區服務及重大房地產維權案件。在長期的辦案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并取得良好的社會和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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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建輝律師
主辦律師
擅長:刑事辯護
馬建輝律師,北京市嘉昊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擅長刑事辯護,曾辦理了多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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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圖百科欄目,今天為你介紹挪用公款罪的一些知識,那么究竟有哪些行為是挪用公款呢,刑法中對于挪用公款又是如何定義的呢,和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概念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構成要件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款的使用權,同時行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還因此獲得收益。而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種相互聯系又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權能,因此對所有權權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對所有權的侵犯。所有權被侵犯并不意味著所有權轉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取得所有權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因此,從這一法律意義上講,任何財產犯罪實際上都不可能真正取得所有權,挪用公款罪與貪污一樣都侵犯了財產所有權,不同之處只是在于所有權被侵犯的程度不同而已。同時,正因為挪用公款罪直接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權,而這是違反國家財經管理制度中的公款使用制度的,因而它又侵犯了國家財經管理制度。但是,由于挪用公款侵犯的主要客體是國家公共財產所有權,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體包括:一是國有財產的所有權;二是勞動群眾集體財產的所有權;… 認定區分挪用公款罪與非罪的界限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為都構成犯罪。因此,認定挪用公款罪與非罪界限的關鍵,是看該挪用公款行為,是否屬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圍。具體來說,是看該行為是否屬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構成犯罪的行為范圍,除此范圍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為,應視為挪用公款的一般違法行為。下列挪用公款行為屬于構成挪用公款罪的行為:1、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2、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 量刑標準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規定,對挪用公款案量刑時應注意以下問題: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給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給私有公司、私有企業使用的,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但在案發前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案發前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3、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 立案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l.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挪用公款數額在二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 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衛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 個月未還的。 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給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 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解釋[刑法條文]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塵埃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第一百八十五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和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非國有金融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 辯護詞挪用公款的辯護詞挪用公款的相關辯護律圖百科欄目,今天為你介紹挪用公款罪的一些知識,那么究竟有哪些行為是挪用公款呢,刑法中對于挪用公款又是如何定義的呢,和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在影視劇中常常會利用澳門賭場這個背景,但是除行政許可外,法律是不允許私自開設賭場的,那么開設賭場有哪些情節嚴重的,開設賭場罪最新司法解釋,今天為大家介紹開設賭場罪的相關知識,來了解一下吧!
概念開設賭場罪(刑法第303條第二款)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并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與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無關緊要。開設賭場的人自己參與賭博,并與賭博為業的,可以考慮以本罪和賭博罪并罰。 構成要件1、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4、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和開設、經營賭場的行為。 認定(一)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罪比較所謂聚眾賭博,是指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自己從中抽頭漁利。這種人俗稱“賭頭”,賭頭本人不一定直接參加賭博。所謂以賭博為業,是指嗜賭成性,一貫賭博,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來源,這種人俗稱“賭棍”,這里要注意賭博行為的時間延續性和長期性。在具體認定上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所謂開設賭場,是指開設和經營賭場,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營利的行為。(二)聚眾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的區別聚眾賭博與開設賭場均有為賭博提供場所、賭具等物質便利條件的行為,兩者的區別在于:1、聚眾賭博的規模一般較小,賭頭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際關系在小范圍內組織他人參賭,聚眾賭博行為中其成員相對固定,同時賭頭也參與賭博;開設賭場具有一定的規模,參賭的人員眾多。內部有嚴密的組織和明確的分工,有賭場服務人員在賭場內負責收費、記賬、發牌或洗牌,有專人望風,參賭人員由賭徒介紹或熟人帶路,才… 量刑標準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立案標準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本條規定的"開設賭場"。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的;(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五)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于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第四十四條[開設賭場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 司法解釋[刑法條文]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司法解釋]關于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罪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5-13)1、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2、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3、我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 辯護詞在影視劇中常常會利用澳門賭場這個背景,但是除行政許可外,法律是不允許私自開設賭場的,那么開設賭場有哪些情節嚴重的,開設賭場罪最新司法解釋,今天為大家介紹開設賭場罪的相關知識,來了解一下吧!
我們身處在一個和平年代,居住在穩定安全的大環境下,不必經歷戰火和災難,但是還是有不法分子破壞社會和諧,實施搶劫的犯罪行為,接下來就由律圖為大家解讀搶劫罪的相關法律知識!
概念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屬復雜客體。搶劫罪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個人所有的各種財物和他人的人身。但是,對于搶劫犯來說,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正因為如比,本法把搶劫罪規定在侵犯財產罪這一章。(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為。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征,也是它區別于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和敲詐勒索罪的最顯著特點。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暴力必須在取得他人財物的當場實施。雖然使用了暴力但未當場獲取財物或者是在劫取財物之后又出于其他動機傷害被害人的,則都不屬于搶劫中的暴力,構成犯… 認定(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征,構成了搶劫罪。立法上沒有搶劫的數額和情節的限制性規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認為構成了搶劫罪。例如:青少年偶爾進行惡作劇式的搶劫,行為很有節制、數額極其有限,如強索少量財物,搶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屬于一般違法行為,尚不構成搶劫罪。2、因為婚姻、家庭糾紛,一方搶回彩禮、陪嫁物,或者強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財產的,即使搶回、拿走的份額多了,以及類似的民事糾紛,也屬于民事、婚姻糾紛中處理方法不當的問題,不具有非法強占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3、為子女離婚、出嫁女兒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糾集親友多人去砸毀對方家庭財物,搶吃糧菜雞豬,屬于婚姻家庭糾紛中的… 量刑標準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入戶搶劫根據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入戶搶劫”,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為。對于入戶盜竊,因被發現而當場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入戶搶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依據簽署解釋,對于“入戶搶劫”作了進一步的細化規范,即規定:認定“入戶搶劫”時,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一是“戶”的范圍。“戶”在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現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為功能特征,后者為場所特征。一般情況下… 立案標準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搶劫犯罪是多發性的侵犯財產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1997年刑法修訂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發布了《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搶劫解釋》)和《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兩搶意見》),對搶劫案件的法律適用作出了規范,發揮了重要的指導作用。但是,搶劫犯罪案件的情況越來越復雜,各級法院在審判過程中不斷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為統一適用法律,根據刑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近年來人民法院審理搶劫案件的經驗,現對審理搶劫犯罪案件中較為突出的幾個法律適用問題和刑事政策把握問題提出如下指導意見:一、關于審理搶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堅持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于多次結伙搶劫,針對農村留守婦女、兒童及老人等弱勢群體實施搶劫,在搶劫中實施強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內從重判處。對于罪行嚴… 辯護詞我們身處在一個和平年代,居住在穩定安全的大環境下,不必經歷戰火和災難,但是還是有不法分子破壞社會和諧,實施搶劫的犯罪行為,接下來就由律圖為大家解讀搶劫罪的相關法律知識!
職務侵占這個詞我們經常能在新聞報道中看到,那么職務侵占和刑法中的侵占罪有什么不同呢,究竟什么是侵占罪呢,和律圖小編來來了解一下侵占罪吧。
概念侵占罪(刑法第270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所謂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即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是指通過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約或有關規定而為他人收藏、管理的財物,所謂他人的遺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應帶走卻因遺忘沒有帶走的財物,如買東西將物品忘在柜臺上,到他人家里玩將東西遺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車把財物遺忘在車里等。應當提出,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后者是失主丟失的財物,失去對財物的控制時間相對較長,一般也不知道丟失的時間和地點,拾撿者一般不知道也難以找到丟失之人。而遺忘物,則是剛剛、暫時遺忘之物,遺忘者對之失去的控制時間相對較短,一般會很快回想起來遺忘的時間與地點,回來尋找,而拾揀者一般也知道遺忘者是誰。遺忘物也不同于遺棄物,后者則是所有人或保管者不再需要而基于自己的意志加以處分而拋棄的財物。所謂埋藏物,是指為隱藏而埋于地下之物… 認定(一)本罪與盜竊罪的界限侵占罪與盜竊罪同屬侵犯財產罪,其主體都是一般主體。其區別主要表現在:盜竊罪是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在盜竊時,財物并不在行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則是行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財物,其實施侵占行為時,被侵占之物當時已在他的實際控制之下。(二)本罪與貪污罪的界限兩罪的區別是:1、犯罪對象不同,貪污罪只限于公共財產,且不能是不動產而侵占罪不僅可以是公共財物,還可以是私人財物,且包括不動產;2、犯罪主體不同。侵占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是代為保管他人財物且對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貪污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3、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同。貪污罪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職務范圍內的權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經手管理公共財物的便利條件。而侵占罪中行為人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并不影響該罪的成立。 量刑標準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立案標準我國刑法中的大多數財產犯罪都是數額犯,即以一定財產數額作為定罪的標準。因為,犯罪數額直接反映著經濟犯罪行為的規模及其社會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區分違法與犯罪、重罪與輕罪的主要標準,優勢決定刑罰輕重的重要客觀尺度。本罪的立案標準,一為數額較大,一為有其他嚴重情節。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里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及檢察院等部門聯合頒布的立案標準: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職務侵占數額1.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職務侵占數額1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 司法解釋[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辯護詞職務侵占這個詞我們經常能在新聞報道中看到,那么職務侵占和刑法中的侵占罪有什么不同呢,究竟什么是侵占罪呢,和律圖小編來來了解一下侵占罪吧。
法律是為了保護我們生命財產安全而存在的,近些年來關于刑法死刑的適用備受關注,只保留了極少罪名。故意殺人罪就是之一,那么故意殺人罪刑法是如何定義的呢,來了解一下吧!
概念故意殺人罪名(刑法第232條),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構成要件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并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觀要件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殺人的方法多種多樣,可以借助一定的兇器,也可以是徒手殺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險方法殺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對于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去殺害他人的,對教唆犯應直接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既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定。第三,直接故意殺人… 認定1.注意相關條文對故意殺人罪的規定。根據《刑法》第238、247、248、289、292條的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死亡的,聚眾“打砸搶”致人死亡的,聚眾斗毆致人死亡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2.以危險方法殺人案件的性質。行為人以放火、爆炸、決水、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殺人時,其行為不僅符合放火、爆炸、決水、投放危險物質等罪的構成要件,而且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屬于想象競合犯,應當從一重罪處罰,而非一概按照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定罪量刑。3.教唆、幫助自殺案件的定性。教唆自殺,是指行為人故意采用引誘、慫恿、脅迫、欺騙等方法,使他人產生自殺意圖的行為。幫助自殺,是指在他人已有自殺意圖的情況下,幫助他人實現自殺意圖。由于自殺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教唆、幫助自殺只能作為間接正犯(即利用被害人的行為實現犯罪)來處理… 量刑標準1、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如: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民憤極大如犯罪人惡貫滿盈,群眾強烈要求處死的故意殺人;等等。2、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于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 立案標準行為人涉嫌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公安機關即可立案偵查。 司法解釋[刑法條文]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 辯護詞故意殺人罪辯護詞故意殺人罪辯護詞法律是為了保護我們生命財產安全而存在的,近些年來關于刑法死刑的適用備受關注,只保留了極少罪名。故意殺人罪就是之一,那么故意殺人罪刑法是如何定義的呢,來了解一下吧!
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合同是使用十分普遍,購房、購車需要簽訂購買合同,應聘工作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等等。有些不法分子就以合同的幌子進行詐騙,來了解一下!
概念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市場秩序。合同亦稱契約,是指當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是商品交換關系化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法律制度則集中體現和反映了商品經濟關系發展的內在要求和一般規則,為商品交換提供了基本的行為模式。因此,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合同法律制度是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基本保證。但近年來,一些不法之徒無視國家的法律,利用各種經濟合同進行詐騙,表現出極大的欺騙性、貪婪性和危害性,國家工商局披露的最新資料表明,我國合同簽汀的規范程度和履約率不容樂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合同的鑒證工作,嚴厲打擊合同詐騙。據介紹,去年各級工商行政機關對499657個企業的85973I2份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進行了檢查,發現不合格的合同有429024份;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有285690份;違約合同108… 認定一、本罪與一般合同糾紛的界限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有許多相似之處:第一,兩者都產生于民事交往過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現;第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所規定的義務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三,合同詐騙在客觀上表現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合同糾紛中的當事人有時也伴有欺騙行為;第四,兩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盡管合同詐騙與合同糾紛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兩者也有本質的區別。行為人主觀上有無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是區別兩者的關鍵。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1、考察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能只根據簽訂合同時有無履行合同的能力作為區分詐騙與合同糾紛的標準。但是,也不能否認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某種情況下對于是否具有騙取財物的目的,又有著重要意義。例如,某人在沒有落實貨源的情況下,為了營利即與人訂立了供貨合同。在收到預付款之后,多方查找貨源,仍未落實,但… 量刑標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2]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3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內酌情增加刑期:(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七)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八)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 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司法解釋[刑法條文]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 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法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 辯護詞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xxx家屬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我作為xxx涉嫌合同詐騙及詐騙一案的辯護律師。經過會見、查閱案卷和參加法庭調查,對本案的事實有了較為充分的了解,現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辯護意見:被告人xxx的行為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理由和法律依據如下:一、從主觀方面來看,被告人xxx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是目的犯,非法占有目的的有無是認定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關鍵,因此,應當根據其行為是否符合《刑法》所規定的具體行為,并綜合考慮事前、事中、事后的各種主客觀因素進行整體判斷,作出司法推定。結合本案:1、 合同上的約定:涉案合同上均明確約定,如辦不出戶籍,定金全部退還。如果對方因為有任何原因不想繼續辦理,也可以全額退還定金。2、事實上退過款:據被告人介紹,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對山東(姓渠)、福建各一客戶進行過退款,定金…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合同是使用十分普遍,購房、購車需要簽訂購買合同,應聘工作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等等。有些不法分子就以合同的幌子進行詐騙,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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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限制買賣物品和經營許可證的市場管理制度。為了保證限制買賣物品和進出口物品市場,國家實行上述物品的經營許可制度。其中進出口許可制度是經營許可制度的重要內容,買賣進出口許可證和進出口原產地證明的行為除侵犯市場秩序外,還侵犯了對外貿易管理制度。根據《對外貿易法》的埃塞俄比亞,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貿易方面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給予其他締約方、參加方或者根據互惠、對等原則給予對方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貿易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采取相應的措施,為了保證按照上述規定發展對外貿易,國家要求進出口貨物必須提供原產地證明,對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免領許可證的以外還須申請進… 認定1 、本罪的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在我國目前行政經濟法規不很健全的情況下,考察某一經膏行為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一定要把國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對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締的,要因勢利導,使其向有利于社會的方向發展,不要輕易作犯罪處理。2 、本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于故意,對于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為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3 、本罪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并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后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量刑標準1、非法經營食鹽【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非法經營食鹽20噸以上不滿30噸的,為拘役刑或罰金刑。非法經營食鹽30噸的,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噸,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10噸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2噸,刑期增加六個月。【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非法經營食鹽50噸,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噸,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25噸的,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噸,刑期增加一年。【單位犯罪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升格量刑特別規定】慣犯、利用委托代銷食鹽身份非法經營,依照前述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擬處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有期徒刑的,重處10%。2、非法經營煙草制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 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對非法經營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訴:一、違反國家規定,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經營去話業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2)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進行非法經營活動的。二、非法經營外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2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代理業務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50… 司法解釋[刑法條文]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相關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四、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單位犯前款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的規定處罰。[司法解釋… 辯護詞***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劉X通過親屬聘請律師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有非法經營罪一案的第一審辯護人。開庭前辯護人依法進行了必要的工作,經查閱案卷、會見被告人及參與法庭審理調查,辯護人現發表如下辯護意見,供合議庭在合議時予以參考:一、本案應定性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條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從本案來看,關X等被告人自2009年4月至6月間,以推銷名表為名,要求參加者購買名表取得加入資格,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并參加者每日可以得到貨款1%的返利,這…律圖百科欄目,解讀非法經營罪相關知識,例如什么是非法經營罪,以及非法經營罪的最新司法解釋等內容,更多法律知識盡在律圖,快來了解一下吧!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法國家金融管理條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犯罪行為。今天律圖百科欄目為大家介紹,刑法中關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法律內容,以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標準、量刑標準等相關知識!
概念中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所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準確理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關鍵在于首先要堅持該罪的行為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體性的統一。 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機構保管并可以由其利用的貨幣資金或有價證券,它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根據我國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商業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則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從事吸收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在開展業務時,不僅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同時,還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如果上述可以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采取非法手段吸收公眾存款,或者不得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必然影響國家對金融活動的宏觀監管,損害金融機構的信用,損害存款人的利益,擾亂金融秩序,最終會影響國民經濟… 認定一、對因受存款方的勒索而非法吸收存款者的定性與處理實踐中,有的存款大戶頭常常以“搬走”存款要挾其入款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要求其盡快提高自己所存款項的存款利率;或者先行給付部分息差抑或提供若干臺汽車或房屋使用權等等。一些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特別是效益或 “口岸”較差的銀行,為了保住自己的存款額度,不得不就范。對于這種情形,立法上未作明文規定,在處理方式上,至少有以下三種方案可供選擇:第一,雙方均定罪、且均定性為本罪,亦即雙方構成共同非法吸收存款罪。此種犯罪的實質為有身份人實施本罪,因而對其中吸收存款人因其具有法定身份,應定性為主犯;而存款人因其無法定身份理應定性為從犯;第二,存款方定性為索賄罪、吸收存款方因為被索賄而“行賄”無罪。第三,雙方均定罪,但將雙方設定為對合犯。亦即雙方雖仍屬共犯,但不是構成同一罪種的共犯而是互為犯罪對象的會合共犯中的對向犯(又稱對合犯)。此種會合共犯中,各方所觸犯… 量刑標準1、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立案標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司法解釋[刑法條文]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相關法律、法規]《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九條第一款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二條 任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必須予以取締。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二)未經依法批準,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 辯護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法國家金融管理條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犯罪行為。今天律圖百科欄目為大家介紹,刑法中關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法律內容,以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標準、量刑標準等相關知識!
汽車、貨車等交通工具的使用,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與此同時,這些利民的工具也可能會帶來災難,律圖百科欄目為你解讀危險駕駛罪的相關知識,嚴格做到安全駕駛,平安你我他!
概念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將危險駕駛罪擬規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顯然,此罪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即危險駕駛的行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給公共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危險,即對不特定且多數人的生命、身體或者財產的危險。二、客觀要件此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因此構成此罪要求在客觀行為方面,要同時滿足四個方面的條件:(1)行為條件: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這里法律條文采用列舉的方式,僅將醉酒和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為入罪。“醉酒駕駛”的行為。醉酒分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屬于精神病,而生理性醉酒則不屬于精神病。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形中,要看行為人是否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點。如果明知而故意飲酒是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狀態后駕駛機動車,根據“原因自由行為”理論,其仍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 認定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處:三個罪名既然都規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處就是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間的區別。其區別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主觀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險駕駛罪在主觀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義上過失犯罪,主觀上只能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是故意,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為過失。其次,在行為方式上不同。危險駕駛罪只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兩種行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實施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險性相當的危險行為。不應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的行為。第三,在是否要求出現危害結果上不同。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情… 量刑標準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立案標準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情節惡劣限制了追逐競駛的處罰范圍。追逐競駛,是指行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并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二、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屬于醉酒駕駛。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司法解釋[刑法條文][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將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修改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辯護詞辯 護 詞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山西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指派徐律師擔任被告人王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的一審辯護人。律師接受委托后,進行了閱卷、會見等一系列工作,結合今天的庭審情況,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有危險駕駛罪的定性不持異議,結合剛才的法庭調查,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辯護意見,請法庭予以考慮并采納。一、被告人王某具有從輕處罰情節1.本案件的發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2012年5月8日,王某是晚上10點到火車站接朋友,將朋友接回家并放下車,由于朋友沒有吃飯,于是帶她到離家不遠的燒烤處吃飯,外出吃飯并沒有開車,由于朋友遠道而來,吃飯時要了散裝啤酒。在吃飯的過程中,其男朋友開別人的車來(即肇事車),提出讓王某開回家,由于離家很近,王某就沒有拒絕。王某本人不喝酒,為了給朋友接風要了啤酒,街攤上啤酒的質量也不好,喝了點就上頭,招待朋友并沒有開車;是男朋友臨時來開了別人的車要她放在家的車庫,且…汽車、貨車等交通工具的使用,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與此同時,這些利民的工具也可能會帶來災難,律圖百科欄目為你解讀危險駕駛罪的相關知識,嚴格做到安全駕駛,平安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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