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針對您敘述的問題,回答如下:
關于債務怎樣追討的問題。
債務已經到時的情況下,你能夠要求另一方立即返還欠款和息金,如果有因此導致的事實上經濟損失的,能夠要求另一方一并賠償。
民間借貸息金有商定的按照商定處置,商定息金不得高于銀行同期借貸息金的4倍。
無商定息金的,能夠要求按照銀行同期借貸息金支付,另一方認可即可。
但如果另一方不認可,那么實踐中法院通常不會支持.
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另一方進行商量,要求支付,商量是做好的辦法.
如果商量不成,你能夠委托律師向另一方發律師函。
律師函能夠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另一方及時還錢,承受違約職責等,比起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無強制性,如果另一方拒不返還,最終還是需要提訴訟訟。
如果找不到人能夠向法院訴訟,法院會公告送達缺席裁判,你獲到勝訴裁判后能夠向法院提供另一方財產線索,如另一方名下的車輛、房屋或存款等,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拍賣上述財產,用來償還你的債務。
有借條的能夠使用借條作為證據,無借條能夠使用其他證據,如借債協議、銀行匯款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
債權債務紛爭訴訟時效為2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做法發生之日起計量。
若還有不懂的能夠來電詢問或者見面具體詳談根據案情細節做出更準確解答。
2020-12-29 15:52:50 回復